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认定和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政法函〔2023〕263号)、《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政法〔2023〕13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认定和复核评价的通知》(粤工信规划政策函〔2023〕46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认定和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复核对象
申报企业必须符合《管理办法》中单项冠军企业认定标准,相关指标按《管理办法》附件中“部分指标和要求”严格把握。企业需按要求提供说明材料,对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其中:年销售收入4亿元以下企业,如申请单项冠军企业,应为已入选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于重点领域企业,尤其是重点领域补短板的予以优先推荐。
复核企业为2020年认定的第五批及通过复核的第二批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及单项冠军产品企业(附件1)。
二、申报和复核程序
1.企业自主申报。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企业通过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在线报送系统(http://excellent-ent.cn)在线填写上传相关材料,填写完成并提交后,通过系统打印申请书(附件需自行打印),将申报资料送辖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企业务必保证系统填报内容和纸质申报材料一致。
2.区初审汇总。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核,提出审核意见,确定推荐企业名单,填写《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申请汇总表》(附件2),于10月30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申请书与附件双面打印胶装成册、一式三份并加盖企业公章)连同推荐意见一并送至我局(装备工业处)。
三、其他事项
1.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梳理重点培育企业情况,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和辅导服务,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确保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应报尽报。
2.参与复核的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及单项冠军产品企业,如不符合条件或未提交复核申请材料,将从名单中予以撤销。
3.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根据企业申报的材料进行择优推荐,请有意申报的企业务必按时高质量完成相关申报流程。
4.本文未尽事宜,可通过电话、微信(联系人手机号码同号)等方式进行咨询。
附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申请汇总表(2023年)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9日
(联系人:杨文坛、谷世超,联系方式:83123841、83123843,18102708141、15918591019)